前置協商毀諾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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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協商毀諾更生:如果協商後沒有按時還款,就稱為「毀諾」,這時,債務人還可以與銀行再次協商,就是「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這是針對「已毀諾,但仍有還款能力及意願之債務人」,有再次與金融機構協商的管道。如果債務人可以證明,自己的收入在扣除必要的生活費或是奉養父母、養育子女的費用之後,真的不夠用來還債,這樣的情況,就是「不可歸責與己」。符合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進入「更生」或「清算」的程序。

債務協商或前置協商後,又無法按時還款,該怎麼辦?

債務協商或前置協商後,又無法按時還款,該怎麼辦?

前置協商 後無法按時還款,可以與銀行再次協商,如果有「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依法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