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書期限:要約書可規定期限,民法第158條規定:「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換句話說,若訂下有期限之要約,但沒在約定的期限內獲得賣方承諾,該要約也會自動失效。
斡旋金 要約書 有什麼不同?不動產要約書具有法律效力嗎?買賣雙方簽訂要約書後卻突然反悔違約怎麼辦?貸款通帶你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