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債務什麼是假扣押?房子被假處分怎麼辦?教你財產保全程序懶人包!

什麼是假扣押?房子被假處分怎麼辦?教你財產保全程序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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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銀行假扣押了怎麼辦?自保方法看這篇!協商和解、提供反擔保金、抗告請求撤銷怎麼做?可以請求賠償嗎?假扣押、假處分、查封差在哪?財產保全程序貸款通來教你!

什麼是假扣押?假處分、查封有什麼不一樣?被假扣押會怎樣?

假扣押、假處分與查封的差異
假扣押、假處分與查封的差異

要解釋什麼是「假扣押」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假扣押這道程序最後的終點是哪裡?

當債務人(欠錢者)遲遲還不出貸款,導致債權人(債主、銀行等)權益受損,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執行的方式通常是「查封」後「法拍」。

而由於從債權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後直到真的查封,會經過很長一段時間與多道手續(提出聲請→取得裁定→查詢財產→提存→聲請強制執行→查封),許多債務人會趁此將名下的財產脫手,最後債權人費時費力費錢,還討不回來應有的還款。

為避免債務人將財產脫手,「假扣押」便是因應而生的程序。

「假扣押」經常與假處分、假執行、查封等名詞同時出現,現在就來簡單釐清一下這些專有名詞間的差異:

假扣押:指債權人就金錢債權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債權,恐日後有不能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時,向法院聲請,先行扣押債務人財產,以供日後執行之程序。

翻譯白話文:怕之後錢要不回來所以暫時先扣押債務人的錢,之後強制執行比較方便。「得易為金錢請求之債權」指的是雖然請求物不是金錢,但是可以用金錢請求來代替的,例如買房簽約後不交屋,可以解除買賣契約後要求還錢。

假處分:指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恐因請求標的物變更,日後有不能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向法院聲請確保標的物之現狀保持或定暫時狀態之程序。

翻譯白話文:怕之後錢要不回來所以暫時先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之後強制執行比較方便。基本上和上面一樣,不過「金錢請求」的部分變成非金錢請求,而是針對標的物。

查封:經法院裁定進行查封程序。查封生效後債務人就不可以再處分、移轉被查封的財產。也就是前面所說的假扣押、假處分的終點。

*注意:假扣押的「假」字,並不是假裝的意思,而是「暫時」之意。

假扣押也就是「暫時扣押」財產囉!因此千萬不要置之不理,以免事情延宕,變成無法挽回的局面。

假扣押、假處分 聲請條件

聲請假扣押的條件
聲請假扣押的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而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則規定,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必要性」是指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有難以強制執行的可能,

  • 聲請假扣押條件1:必須要是金錢或可變賣現金的資產
  • 聲請假扣押條件2:必須要有「強制執行」上的困難,如債務人有意圖脫產,或刻意隱匿失聯

需要文件

  • 民事假扣押聲請狀
  • 假扣押裁定提存書
  • 假扣押聲請費$1,000元
  • 其他證物

聲請程序

  • 填寫「民事假扣押聲請狀」
  • 繳交規費並遞交聲請狀
  • 收到法院的回覆:若法院受理,通常1週即會收到法院的「假扣押裁定」。
  • 調查債務人財產:持「假扣押裁定」至國稅局申請債務人名下財產清冊。
  • 交假扣押保證金:告知法院想扣押的項目,如存款或薪資等,並提交想假扣押項目金額的1/3為保證金。
  • 期限內聲請執行:於30日內填寫「強制執行書狀」(超過時效須重新聲請),並繳交扣押執行費(假扣押項目的8‰,未滿$5,000元免繳),法院收到後即執行假扣押。

被假扣押怎麼辦?有什麼方法可以自保?財產保全程序帶你看

假扣押的目的在於防止債務人脫產,因此當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時,法院並不會特別通知債務人,所以許多人在得知自己的財產被假扣押的第一時間,都是相當驚慌失措的。

那麼,被假扣押該怎麼辦呢?有什麼可以自救的方法?別擔心,我們一步驟一步驟一起來看。

1、協商協調(和解):

發現房子等財產被假扣押,表示超過一定時間未還款了,才會使得債權人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實走到查封與法拍這步,應該是下下策,萬不得以的最後選擇。

因為法拍的價格通常比市價低了許多,這樣一來,債務人無法還清所有的債務,債權人也無法取回所有應得的還款。

因此,在被假扣押的第一步,我們可以先試著向債權人(債主或銀行)協商、協調。

  • A、可以向債權人提出你的「還款計劃」:提出實際且能夠達成的還款計劃,讓債權人相信日後能取回所有貸款。
  • B、可以「提出擔保」:提出一筆金額或其他擔保品,足以讓債權人相信你有誠意要還款、日後可以取回所有貸款。
  • C、可以協商「以正常管道賣屋」:假如最後都將賣屋還款,那麼何必走到法拍這步呢?法拍不僅成交價格低,對雙方也都不利。可以向債權人協商以正常的管道賣屋後還款。

以上三種協商方法,若債務人不熟悉流程的話可能會疏忽許多應注意的小細節,又或者是一時間無法拿出「足額擔保」、或規劃出縝密的「還款計劃」,使得協商以失敗告終,最後還是走上查封法拍一途。

2、聲請撤銷假扣押(提出抗告):

另一種方法是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

那麼,有哪些情況下,債務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假扣押呢?

  • A、要求債權人期限內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529,可以命債權人於一定的期限內起訴,以確認債權人是否擁有正當請求權。
  • B、10日內提出抗告:根據民事訴訟法§528,假如對此假扣押裁定的正當性有疑義,可以在10日內向法院提出抗告。這裡所說的正當性如「假扣押財產價值太高」、「債權歸屬尚未釐清」等狀況,都可以提出抗告。
  • C、假扣押原因消滅:根據民事訴訟法§530:「假扣押之原因消滅或其他命假扣押之情事變更者」,都可以聲請撤銷假扣押。假扣押原因消滅的可能性很多,例如:債務清償、抵銷、協商和解等。
  • D、提出反擔保:根據民事訴訟法§530-2:「債務人陳明可供法院所定之擔保或將請求之標的提存者」,此時假扣押原因已消滅(提出足額擔保不必擔心其脫產),可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

假扣押最後如何解決?(和解撤銷、敗訴撤銷、勝訴強制執行)

假扣押的條件程序及對貸款的影響
假扣押的條件程序及對貸款的影響

走完上面的程序,可能有兩種結果:撤銷或強制執行。

關於和解的方式,前面已提及,此處不再贅述。

而要特別注意的是,債權人敗訴判決確定、假扣押裁定徹銷後,債務人可依民事訴訟法§531請求賠償。(如假扣押裁定未撤銷,則是依民法請求賠償,但須就「損害發生之原因事實」與「損害之發生」二者舉證,相比起來較麻煩。)

延伸閱讀:

假扣押Q&A

假扣押有期限嗎?

沒有。當債權人收到假扣押裁定書後,超過30日不理會者,就不得聲請執行假扣押,若有需求則要重新聲請。

聲請假扣押的費用有哪些?

聲請費$1,000元
執行費(為執行金額的8 ‰)
擔保金(通常為請求保全金額的1/3)。

去哪裡撤銷假扣押、假處分裁定?

撤銷:若要撤銷假扣押、假處分的裁定,必須向原本准許假扣押、假處分的法院聲請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撤回:若要撤回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要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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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通賴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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