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是什麼意思呢?兩者有什麼不同?用途為何?公告土地現值是過去一年土地交易價格動態,在土地移轉、設定典權申報時可作為參考;公告地價則是調查最近一年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作為申報地價的參考及地價稅的課徵基礎。想了解更詳細的如何查詢?與市價的關係?一起來看看吧!
公告地價是什麼?申報地價的依據!

1、定義
「公告地價」是參考當年土地現值、上期公告地價、地方財政、社會經濟狀況、民眾負擔能力等因素,作為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時的參考。每兩年公告一次,公告日期為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之間。
- 當年土地現值
- 上期公告地價
- 地方財政狀況
- 社會經濟狀況
- 民眾負擔能力
- 每兩年公告一次
2、用途
公告地價的用途在於提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時參考,土地所有權人可在申報地價稅期間內,以公告地價之 80% – 120% 的範圍內進行申報(如未申報,則以公告地價之 80% 作為申報地價),此申報地價就是為課徵地價稅之用。
公告土地現值是什麼?課徵增值稅的依據!
1、定義
「公告土地現值」是由縣市政府調查最近一年的地價動態,把條件相似、使用狀況相同、地段相連、地價相近的土地,分別劃分不同的區段,依各區段調查近一年買賣案例價格,以中位數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制土地現值表,於每年 1 月 1 日公告。
- 條件相似之土地
- 使用狀況相同之土地
- 地段相連之土地
- 地價相近之土地
- 每年 1 月 1 日公告
2、用途
公告土地現值的用途在於土地所有權轉移或設定典權時,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
- 土地所有權轉移
- 土地設定典權
「公告地價」vs「公告土地現值」兩者有何不同?
從兩者的定義可以很清楚地知道,這兩筆數據是根據不同的基準所計算出來的,也可以發現用途與相關稅目是大不相同喔!
項目 | 公告地價 | 公告土地現值 | 市價 |
標價用途 | 申報地價、課徵地價稅之依據 | 課徵土地徵值稅 之依據 | 隨市場需求無限定 |
相關稅目 | 地價稅、地租費用 | 土地增值稅、 遺產稅 、贈與稅 | X |
決策單位 | 地方政府 地價評議委員會 | 地方政府 地價評議委員會 | 買賣雙方合意訂立 |
公告日期 | 每 2 年公告 1 次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之間 | 每年公告 1 次 於 1 月 1 日公告 | X |
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兩者與市價的關係?
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 40 條規定:
-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 公告土地現值,不得低於一般正常交易價值之一定比例。
公告土地現值依照規定,不得低於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一定比例,但卻可以發現,公告土地現值嚴重偏離市場價格,這是由於「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並不就等於「市價」!
土地一般正常交易價格,除了扣除建物價格之外,還得一併扣除裝潢設備之費用!因此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較容易被低估。
五、如何查詢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
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兩者查詢方式相當簡單,可以透過「內政部地政司」提供的服務,填寫縣市、地段、地號等資訊即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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